


来源:贵溪报
1月28日,贵溪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成功处理一起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邻里纠纷,既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也为辖区不文明养犬敲响法治警钟。

滨江镇铜都村黄家组村民周某向滨江派出所报警,称家中家禽遭贵溪市事故停车场老板朱某某所养犬只攻击,造成财产损失。接警后,民警迅速联动城管部门及乡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城管人员第一时间对未栓绳的3条犬只(2条为朱某某自家犬、1只为流浪犬)进行安全管控,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经现场核查确认,事件导致周某家5只鸡被咬死、8只鸡受伤,隔壁邻居家2只鸡被咬死,3只鸡受惊走失,合计18只鸡受损。

了解事发原委后,民警向犬只主人朱某某普及文明养犬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未履行拴养义务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城管部门同步向朱某某告知了不文明养犬的危害及相关管理要求,督促其规范养犬行为。朱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过错,主动承担全部责任,双方达成协议:朱某某支付周某赔偿款2100元,全额弥补家禽损失;朱某某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文明养犬规定。
此次纠纷的及时处理,得益于各部门联动的高效处置,既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为辖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文明养犬法治课。警方郑重提醒,文明养犬关乎邻里和谐与公共安全,养犬人需严格履行法定管理责任,落实拴养、圈养要求,杜绝犬只扰民、伤人、损物等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 曾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