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网约车行业风险预警通告后
连日来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先后发布
网约车行业风险预警提示
宜春市网约车行业风险预警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引导从业者理性投资、合法合规经营,防范行业经营风险,保障消费者和从业者合法权益,现就宜春市网约车行业经营风险预警如下:
一、网约车市场规模
平台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共有19家。
运营车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已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1644辆,其中市中心城区1146辆。
从业人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有7451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据对滴滴出行等主要平台监测,2025年第四季度宜春市网约车订单收入约为18-22元/小时,网约车单车日均收入约210元。综合考量市区人口规模、市民出行需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共享电单车覆盖状况以及现有巡游出租车运力供给等多重因素,当前网约车普遍存在司机工作时间过长、订单减少、车辆闲置、收入低且持续下行、保险费用较高等情况,宜春市网约车市场已趋于饱和态势。
二、风险提示
1.谨慎进入市场
目前,私家车保有量逐年增加,网约车市场运力趋于饱和,部分网约车平台因订单少导致驾驶员收入不稳定,月均收入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从业竞争日趋激烈,经营压力较大,收益难达预期,建议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密切关注日均订单数量、日均营运收入等情况,自行做好经营、从业风险评估,审慎投资和从业,合理评估预期收益,避免盲目进入市场。
2.警惕虚假宣传
拟从事网约车行业的人员,需谨防公司通过保流水、高月薪、“轻松月入过万不是梦”等广告吸引签订租车合同,谨防虚假宣传,实际收入难达到,也存在提前退车等违约风险。从业者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详细了解网约车平台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经济风险。
3.合法合规经营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和企业,须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网约车平台、违法网约车驾驶员实行“一案双罚”。
综上,请有意在宜春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及驾驶员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慎重选择。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9日
上饶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
为促进上饶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上饶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提醒关注市场现状,防范潜在风险。
一是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车辆管理公司、车辆租赁公司和汽车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通过虚假宣传“网约车市场订单多、收益高”和承诺“收入保底”等方式,诱导网约车驾驶员购买或租赁车辆。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跑路”等情况,网约车驾驶员投入将面临无法达到预期回报甚至血本无归的风险。
二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在合同约定中设置严苛的考核标准、高额流水指标等条款,再以“零门槛”、“低押金”等方式诱导网约车驾驶员签订合同。一旦驾驶员因故出现退车、提前解约等情形时,相关联企业即以合同有约定为由克扣保证金、收取高额违约金、要求赔偿车损费用等,存在网约车驾驶员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或社会不良中介,利用信息屏障,假借包办车辆运输证、承诺从业资格考试包过、捆绑销售等名义,强制指定车辆品牌和卫星定位设备,向网约车驾驶员收取高额设备安装费、管理费、流量费、加盟费、车辆办证费、代办费等费用,存在网约车驾驶员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风险。
四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以可先租或先购车辆后再考取从业资格证等所谓“合规宽限期”名义,诱导网约车驾驶员购置或承租车辆即投入运营,存在非法营运被查处的风险。
五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采取“以租代购”“融资租赁”和合伙人等名义,由网约车驾驶员出资,以“租车”名义分期购买指定车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将车辆所有权由租赁公司过户给驾驶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网约车运输证不得转让,一旦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网约车运输证将依法注销,存在过户车辆无法用于网约车运营的风险。
当前上饶市网约车运力趋于饱和,网约车部分平台公司压价竞争,营运收入进一步减少。网约车驾驶员劳动强度高,市场主体多、从业人员多、运力空驶率高等供大于求的特征明显。鉴于上述风险,请广大驾驶员和有意愿进入网约车市场经营的平台公司,要深入了解法规政策,充分调研市场现状,合理评估经营风险,理性审慎作出选择,避免因对政策或市场不了解盲目进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产生收益预期落差和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等。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3日
来源:宜春交通、上饶微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