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批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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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一批人事变动

来源:天天鹰潭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2号)

贵溪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亚联、熊远先、应丽萍、龚正、项泽坤、徐风,余江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彭新建、鲁素平、左文华,月湖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曹玉臣、佘荔萍、江俊、李凯,驻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补选韩本成、祝宝来、张志坚为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上述16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贵溪市选出的许南吉,余江区选出的鄢华、方淼滨、吴皇云、桂超,月湖区选出的涂永辉,驻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选出的王治元、徐鹏、陆建亮、吴雷、周先进、刘其峰已调离鹰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12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贵溪市选出的苏五德、徐晓标、张永军、陈超、叶武林,月湖区选出的方璐、徐贵华、张强、潘锋因工作变动,已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9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余江区选出的余军发因个人原因,已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余军发代表资格终止后,其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281名,现实有代表261名。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鄢华辞去鹰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3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鄢华辞去鹰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伏昌等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3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林伏昌、祝发太、吴皇云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林伏昌、祝发太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后,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关于同意李兵等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2日市政协十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同意李兵、项泽坤、范月兰、曹玉臣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