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提供
02
事故隐患路段曝光

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提供
03
突出违法车辆曝光

指挥与科技管理大队提供
04
终生禁驾名单曝光

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提供
05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5年11月07日21时00分吴某某(男28岁)驾驶车牌号为赣K6***0小型汽车,沿2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06国道富祥药业路段向右转弯时,因观察不足未及时避让过往车辆与刘某某(女57岁),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吴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无责任。
(昌江大队提供)
【案例二】
2026年01月14日06时33分周某某(男54岁)驾驶车牌号为赣HU***9普通摩托车,沿景北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昌南路口红绿灯时,与由东向西的聂某某(女44岁)驾驶车牌号为赣EJ***0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周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一款有关“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有关“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周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聂某某无责任。
(珠山大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