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批复!宜春新划定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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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批复!宜春新划定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来源:宜春发布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及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

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人民政府: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莲花县莲东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萍府文〔2025〕35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复信丰县小江镇(迳口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撤销兴国县等7县(市)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赣市府文〔2025〕44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复和撤销宜春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宜府文〔2025〕13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复上饶市广丰区湖丰镇(玉山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的请示》(饶府文〔2025〕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划定宜春市宜丰县备用水源(丰产水库)、潭山镇(潭山水厂),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迳口河),上饶市广丰区湖丰镇(玉山水)共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二、同意撤销莲花县良坊镇莲东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上犹县陡水镇集中供水工程红星村龙潭瀑布下游取水口,安远县重石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石榴坑取水口,龙南市杨村镇坪上村,兴国县长冈乡集中供水工程上社村取水口、杰村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杰村取水口、隆坪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吾立村取水口、社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溪源村取水口、永丰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旗岭村取水口,于都县新陂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取水口、梓山镇花桥村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取水口、禾丰镇圩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取水口,瑞金市谢坊镇(弯背水库),寻乌县南桥镇团红团建车头黄坝罗陂村,袁州区新田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上高县镇渡乡集镇集中供水工程,万载县罗城镇集中供水工程共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要严格按照新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尽快确定地理界线,设置标志,建立“一源一档”。对保护区内影响水源环境的污染源及风险源,要加强执法检查,及时依法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环境安全;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要督促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饮用水正常供应,切实保障饮用水水量和水质。

四、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水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附件:

1.部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2.部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2026年1月14日

(此件正文主动公开,附件不予公开)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