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29天!春节期间安远将设置78个年货临时销售摊点

为期29天!春节期间安远将设置78个年货临时销售摊点

来源:安远发布

关于设置2026年春节期间

年货临时销售摊点的通告

为更好地营造春节气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习俗,维护我县良好市容环境秩序,同时解决市民群众对于春联等新年用品的购买需求,县城管局按照相关规定,在县城区部分路段设置春联、年画等年货临时销售摊点,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摊点设置时间、地点及数量

1.设置时间

2026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026年3月3日(元宵节),期限29天。

2.设置地点及数量、经营范围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

所设临时摊位仅限于销售春联、年画、灯笼等与春节有关的年货物品,采取经营户自愿报名方式取得。

三、摊位报名时间及条件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条件按照一户一摊的原则,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

3.报名地址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老城区中队(欧阳晓文15216105116)、新城区中队(胡迪15344399875)、市场中队(谢勤15770830930)、城南中队(官铖15083789533)。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经营户须在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内经营,由城管部门负责经营秩序管理,通过协议方式按规定缴纳其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

2.经营户不得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不得超范围经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3.经营户应文明经营,不得使用音响等方式进行促销宣传,不得占用行车道、绿化带等,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做到货物摆放有序,并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人走场地清,不留垃圾;

4.如遇特殊原因需取缔临时经营摊点,经营户应立即撤出,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并自行清理卫生,恢复道路原貌;

5.经营户须服从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配合管理人员相关工作,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来源:安远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