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经约定不得要求用户预付电费、探索利用“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推动南昌打造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低压“三零”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长,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为打造更优用电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电需要,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江西省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杨小勇
推动南昌打造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
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服务模式,进一步巩固提升“三零”“三省”服务成效,持续提升城乡“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推动南昌打造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以县域为主体打造若干用电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围绕新业态发展、优质供电服务等主题分类打造用电营商环境特色城镇和乡村。力争到2027年,实现城乡一体化供电可靠性、年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用户报装接电时限达标率等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29年,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
探索利用“扫码用电”等模式
为群众提供免报装
巩固拓展“三零”服务。持续落实低压用户办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政策。进一步延伸“零投资”范围,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上限。加强便民用电服务,规划建设便民接电点,更好满足春灌秋收、炒茶烤烟、地摊夜市等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探索利用“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等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激发消费活力。
无外线工程的办电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严格执行办电时限。低压“三零”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长,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加快推进10kV及以上公共电网升级改造,同步建设配套电网,及时保障用户用电需求。低压接入引起的10kV及以上公用配变新建或改造项目,纳入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实施。加强用电报装超期预警,严格落实接电时限要求,因电网升级改造无法满足接电时限要求的,落实报备机制要求,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和属地电力主管部门备案。高压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环节全过程时长,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6个工作日、双电源用户不超过26个工作日,重要用户分别再增加6个工作日。
探索实现用电报装“全程网办”
完善数智化服务。加强电档案数字化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共享,实现办电资料一次提交、多场景共用、有效期内复用,对于用户受电工程,探索采用线上方式提供竣工检验服务,探索实现用电报装“全程网办”。深化“电网一张图”应用,依托人工智能与大模型能力,实现电源点智能比选、供电路径智能规划、供电方案智能生成。
推广不停电抢修模式
提升配电网管理质效。优化配电网投资管理,合理安排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加强农村地区、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供电薄弱区配电网建设,提升城乡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统筹电网建设改造、设备更换检修、市政工程配合等需求,综合制定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实现“先算后停、一停多用”。深化不停电作业技术应用,综合运用“转、带、发”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压减计划检修停电时间,逐步实现重点城市重点区域计划检修“零感知”。坚持“先复电、后抢修”,推广不停电抢修模式。
加强供电质量管理。按照“一年内停电次数不超过5次”“连续60天停电次数不超过3次”的标准要求(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和外力破坏造成的停电除外),加快问题台区线路“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实现频繁停电问题动态清零,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公开频繁停电整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未经约定不得要求用户预付电费
维护和谐供用电关系。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政企联动,推动供电服务网格深度融入政务公共服务网格,促进形成城乡均等化供电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对于办电服务进程、抢修复电进度等用户高频查询事项,提供基于用户视角的查询服务。规范电费结算服务,强化预付电费管理,常态化核查电费结算协议,未经约定不得要求用户预付电费。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严格履行停电前告知程序,涉及居民住宅小区的,需提前向属地电力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