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新余发布
电梯安全
关系千家万户
新余拟立法
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近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新余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1日。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135号,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邮编:338000),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lhlhy2005@163.com。
三、联系电话:0790-6441744。
附件:1.新余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征求《新余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码查看附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举行
《新余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
现就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3日15:00。
地点: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仙来中大道135号)附楼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就《条例》的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听证。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0人,其中:
1.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法律工作者等共8人。
2.基层组织、企业、群众代表等共12人。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扫描件报送至lhlhy2005@163.com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790-6441744。
五、听证参会通知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于2026年1月12日前,通知参加人员。
六、听证须知
1.听证参加人员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遵守会场秩序,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质询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3.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附件:《新余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来源: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