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取消南昌市西湖区合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质,不再列入小额贷款行业监管范围。
南昌市西湖区合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若继续保留市场主体,可以依法清收存量贷款,但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小额贷款”“小贷”字样,经营范围不得含有“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从小额贷款经营许可到期之日起,发生新增贷款业务的,按照非法发放贷款处置。
特此公告。
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