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江西省开展了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其中均有涉及我市问题。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分别对南昌市开展了2018年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20年“回头看”、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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