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退还装修押金的投诉函
尊敬的监管部门:
本人系江西省萍乡市首府壹号小区业主,现就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下称“中梁物业”)无故拖延退还装修押金一事,向贵部门进行投诉,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处理,以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2024年5月,本人对首府壹号小区自有房屋开展装修施工,按中梁物业要求足额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施工期间已按规定妥善清理装修垃圾,且未对房屋主体结构及小区公共设施造成任何损坏。中梁物业未对装修情况提出任何异议,2025年3月17日,中梁物业在系统中发起押金退款操作,但截至投诉之日,该笔押金始终未实际到账。在此期间,本人多次与物业沟通退款事宜,均被其以各类理由推诿拖延,退款进程毫无进展。
装修押金的及时退还,是物业公司应尽的合同义务与服务职责,中梁物业长期拖延退款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的财产权益,亦违反物业管理领域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特向贵部门提出如下诉求:
1. 责令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立即向本人退还装修押金2000元;
2. 对中梁物业无故拖延退还装修押金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萍乡经开区建设局 回复:
关于“萍乡经开区:关于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退还装修押金的投诉函”办件答复的函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关于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退还装修押金的投诉函》转办单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诉求事项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本人系江西省萍乡市首府壹号小区业主,现就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下称“中梁物业”)无故拖延退还装修押金一事,向贵部门进行投诉,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处理,以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2024年5月,本人对首府壹号小区自有房屋开展装修施工,按中梁物业要求足额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施工期间已按规定妥善清理装修垃圾,且未对房屋主体结构及小区公共设施造成任何损坏。中梁物业未对装修情况提出任何异议,2025年3月17日,中梁物业在系统中发起押金退款操作,但截至投诉之日,该笔押金始终未实际到账。在此期间,本人多次与物业沟通退款事宜,均被其以各类理由推诿拖延,退款进程毫无进展。
装修押金的及时退还,是物业公司应尽的合同义务与服务职责,中梁物业长期拖延退款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的财产权益,亦违反物业管理领域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特向贵部门提出如下诉求:
1. 责令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立即向本人退还装修押金2000元;
2. 对中梁物业无故拖延退还装修押金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调查处理情况
1.自2025年3月起,我局联合属地前后共7次上门检查中梁物业的装修押金管理情况,并下发了《物业服务质量整改通知书》,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退还装修押金。物业公司在我局及属地的督促后梳理退款名单,制定押金退还计划。目前需退押金户数总共541户,目前已经退367户,剩余174户。后期因物业公司资金运转不力,财务出现困难,难以准时履行退款计划。
2.经过我局与属地进行协调,物业公司承诺将于2026年1月22日前后履行退款程序。
3.我局将联合属地继续督促物业公司按时退还诉求人押金。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来源:邵萍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