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两三年 中建四局江西分公司被投诉不退还6万余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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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两三年 中建四局江西分公司被投诉不退还6万余元保证金

柳菁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喻妍

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完工时予以退还,可至今完工两三年仍未退还”。近日,九江陈先生向本报“江南微帮办”栏目反映,其已按时完成了分包工程,但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江西分公司)却迟迟未归还他的6万余元履约保证金。在记者介入调查后,中建四局江西分公司表示将于年前退还陈先生履约保证金。

陈先生告诉记者,2022年,他承接了中建四局江西分公司都昌九颂山河观澜项目的电梯人工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以及塔吊人工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分别缴纳了两笔人工履约保证金,共计6万余元。陈先生表示,他负责的这两个劳务人工工程当年就完工了。他在前年、去年以及今年都曾向项目方申请返还履约保证金,一直没有结果。

12月4日,记者来到中建四局江西分公司采访此事。对于投诉人陈先生反映的履约保证金一直未返还的情况,中建四局江西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经理表示,他对此事不知情,这个事情还没反映到公司层面,可能是当事人与项目方沟通存在问题。他表示,6万余元数额并不大,不存在没钱支付的情况,可能是程序上存在问题。记者采访过程中,黄经理现场打电话给项目方的彭经理了解此事的情况,彭经理表示和当事人已经沟通过了,今年年底可以把程序走完,退还陈先生履约保证金。

随后,彭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就此事作出了回应,项目方已经与陈先生协商好重新发起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流程,今年会走完程序,年前可以把钱退还给他。对于此前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的情况,他解释称,申请流程的过程中有些出入,导致流程“没走通”。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记者也收到了当事人陈先生发来的信息,“项目方已打电话给他,答应年前将履约保证金退还。”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