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这份“绿色成绩单”亮眼 两项国家级试点均为全省唯一

抚州这份“绿色成绩单”亮眼 两项国家级试点均为全省唯一

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绿色发展显成效 生态文明谱新篇”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成功入选国家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试点市(全国仅4个)和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先导区(全国仅5个),两项国家级试点均为全省唯一。

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我市持续保持优良水平。截至目前,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6%,位列全省第4;PM2.5平均浓度为22.8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并列第3。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2%,位列全省并列第3;PM2.5平均浓度仅为17.2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2。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其中Ⅱ类水比例达82.14%,超出年度目标7.14个百分点,抚河干流10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保持100%。

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安全稳控方面,我市取得一系列扎实成效。编制完成《美丽抚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扎实推进“美丽细胞”建设,入选全省第二批“美丽细胞”建设优秀案例24个,全市“美丽细胞”建设总数达到39个,列全省第5。广昌县、南丰县分别在国家级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中取得重要进展。同时,我市强化环境安全监管,严格开展“利剑行动”查处违法行为76起,创新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与环保用电系统对数百家企业实施非现场监管。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按期整改率达100%,1558件信访件已办结1546件。全年排查772家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并高效完成259项整改,3次环境应急响应中两项案例获全国推广。

在服务大局方面,我市全面规范生态环境涉企执法检查,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推行“入企扫码”、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及“首违轻微不罚”制度,全年办理免罚案件5起,减免罚款47万元,6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审批流程持续提速,实施重大项目“打捆审批”“模拟审批”等创新模式,审批时限压缩超80%。同时,常态化开展“环保服务日”“三服务”活动,解决企业问题287个,并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环境信用修复规范流程,帮助2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记者 丁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