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焊接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等特点
因此焊接岗位从业人员
需要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
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2025年12月6日下午14时58分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
辖区内一店铺突然发生火灾

经现场勘查发现
起火原因是因为
施工人员周某
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下
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的
过火面积虽然不大
仅烧毁一些建筑装修材料
但无证电焊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依法给予周某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特种行业
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审批
任何生产活动
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向违规行为坚决说“不”!
来源: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