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万元!贵溪公开征集侵占损害国有资产违法违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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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万元!贵溪公开征集侵占损害国有资产违法违规线索

关于有奖举报侵占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占、损害国有资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贵溪市国有资产安全,按照本市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工作方案的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侵占、损害国有资产的违法违规线索,特发布本公告。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涉及侵占、损害本市国有资产的下列行为,均属举报受理范围:

1.擅自转移、隐匿、变卖、抵押、处置国有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场地、设备、资金、收入等)的行为;

2.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关系,侵占、挪用国有资金,侵占国有财产的行为;

3.私自收取经营款项、截留国有资产收益,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4.其他侵占、损害国有资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电话13397018932、15374303079(工作日 9:00-17:00,节假日除外);

2.邮件举报:邮箱gxsgz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国有资产举报 + 举报事项简述”;

3.现场举报:贵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二楼206室(贵溪市中央豪门西大门对面),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00-17:00。

三、举报要求

1.举报需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具体名称或姓名和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线索,确保线索清晰可查;

2.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个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反馈及奖励发放;贵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励标准

1.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且成功追回国有资产或有效阻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按挽回损失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多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联名举报人协商确定分配方式,无法协商的,发放给举报代表;多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发放给最先提供有效线索者;

3.同一举报人举报多条有效线索的,按线索分别核算奖励,可累计发放。

五、办理流程与结果反馈

1.将对举报线索及时登记、严格核查,核查处理结果将在核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实名举报人;

2.奖励资金将在案件查处完毕、国有资产挽回后30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指国有资产,涵盖贵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依法占有、使用和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贵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贵溪市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9日

来源:天天鹰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