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曹雪婷)11月28日,市医保局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抚州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市立项指南落地实施情况及相关工作成效。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聚焦群众就医中的痛点难点,稳步推进立项指南落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顺利落地21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涵盖中医外治类、产科类、放射检查类等领域。全市共规范整合医疗服务项目919个,废止原项目1003个,有效解决了以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在价格制定与执行方面,我市坚持科学施策、精准发力,杜绝“一刀切”。在省级基准价基础上,综合考量本地原有价格水平、周边地市行情、人力成本及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并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级最高政府指导价,确保定价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合理可行。
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检查收费问题,我市开展专项治理,对 X线摄影成像、CT平扫、磁共振平扫等7类高频检查项目进行价格优化。同时,创新推行影像收费管理新模式,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对无法提供“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医疗机构,相应放射检查项目减收5元。此举既推动医疗机构数字化转型,减少重复检查,也赋予患者更多自主选择权,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此次改革实现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三方共赢。项目统一规范后,全国范围内同一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关键要素实现统一,医疗机构收费有章可循,计费误差大幅降低。改革也为调增诊查、护理、手术等技术劳务类项目腾出空间,优化了医疗机构服务收入结构。此外,我市还新增“安宁疗护”“免陪照护服务”“早产儿护理”等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立项指南对价格项目进行了系统性重塑,项目名称、服务产出、加收规则等要素更加清晰明确。医务人员无需再对照复杂项目内涵计费,事务性负担减轻;患者也能清楚了解费用构成,实现“医院收费更清楚,患者付费更明白”。
我市将加快推进血液系统类、消化系统类、眼科类等10批次立项指南的落地工作,按照患者可负担、基金可承受、医疗机构可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价格水平。同时,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调整,继续向技术劳务占比高的项目倾斜,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
来源:抚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