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安防办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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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安防办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鹰潭市安防办现予公布全市 23 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十一

基本案情:2025年5月,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时,发现鹰潭市某物流公司正在使用一台叉车(产品编号:C20030601883)。经查,该叉车系当事人于2020年3月购买并投入使用,但一直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也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涉案叉车被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实施查封强制措施。

典型案例十二

基本案情:2025年5月,余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有3名施工人员正在高空吊篮中进行真石漆喷涂作业,经现场核实,1名在高空吊篮中进行真石漆喷涂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汪某某)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属无证作业行为。

处理结果: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三

基本案情:2025年5月,余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现场正在使用随车吊进行吊装红绿灯架子,1名在车上卸货登高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属无证作业行为。

处理结果: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四

基本案情:2025年6月,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焊接动火作业现场无人监护,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将违法线索移交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54项裁量阶次A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处9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五

基本案情:2025年6月,贵溪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到某在建施工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现场安装了一台架桥机。经核查,架桥机安装单位在安装前未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安装告知等相关手续。

处理结果:该安装单位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责令该架桥机安装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并处6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鹰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