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冬时节,漫步新余城区,抬头是醉人的“新余蓝”,四顾是怡人的“生态绿”;驻足孔目江畔,只见碧波荡漾,水清岸绿,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这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是“十四五”以来新余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生动写照。
“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锚定“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市”战略定位,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新余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数据印证“高颜值”,生态福祉持续提升
环境质量的改善,体现在一个个鲜活的数字里:
空气更清新:2020—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其中 PM10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3%、PM2.5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7%、二氧化硫浓度下降35%,二氧化氮浓度下降16.7%。
水质更清澈:全市水质明显改善,全市8个河流断面全部达Ⅱ类,主要污染因子氨氮的浓度下降60个百分点,仙女湖的总磷浓度下降13.8个百分点,出境的下蒋家断面总磷浓度下降60个百分点。
土壤更安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制度筑牢“压舱石”,保护合力广泛凝聚
守护绿水青山,需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我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地各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上持续发力,出台了《新余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江西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新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印发《关于建立新余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法检环”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了生态环境部门与审判、检察机关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生态修复工作,2020—2024年全市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16件。
切实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袁河(新余段)横向生态补偿,不断优化市内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分宜县与仙女湖区从2022年起签订了《新余市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连续两年完成了袁河流域市内生态补偿清缴工作。
攻坚啃下“硬骨头”,生态根基日益厚植
美丽新余建设,关键在行动。全市谋划实施美丽新余建设45个重点项目,已完成16个,完成投资额17.4亿元,分宜县被纳入全省美丽乡村整县推进建设任务清单。全市3个村庄、3家企业、2所学校入选江西省2024年度“美丽细胞”建设优秀案例;孔目江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新余市金石山绿色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入选“全国第二批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和“生态环境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江西实践”。
为精心呵护“新余蓝”,我市积极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推进新钢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018年以来新钢集团环保投资累计达57亿元,已完成36个重大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特别是随着工艺最先进、最低碳环保的660㎡烧结机系统投入生产,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加强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全天候、无死角巡查;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24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5.9%,列全省第四,PM2.5浓度为28.7微克/立方米,同比2023年改善9.5%,PM2.5浓度改善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8位,创历史最优水平,全市空气质量连续6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全力打造“美丽河湖”,我市创新建立入河(湖)排口长工作制度,从源头把严污染源,有效解决生活污水溢流等问题,2024年,全市污染物入河总量显著降低,国考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改善6.59%,列全省第二。扎实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持续完善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7.2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达105.58毫克/升,均居全省前列。扎实推进城区集中式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完成新余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第三水厂和第四水厂信息化建设,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连续5年达标率100%。全力推进仙女湖总磷污染控制,对钤阳湖开展网格加密监测,实施钤阳湖缓冲带等生态修复项目,仙女湖呈现“碧波荡漾”美景画卷。
土壤环境总体稳定,生态环境状况保持优良,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连续三年获得省级考核最高“A”等次,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一体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等工作。积极探索“N2N”区域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将畜禽粪污转化为清洁能源与有机肥料,走出一条“废弃物—能源—肥料—种植”的生态循环发展之路。新钢新材与新钢公司成为全省设区市首家“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案例。
监管服务“双驱动”,绿色发展动能澎湃
环境监管能力的现代化,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我市以全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坚持点面结合、精准发力,统筹推进“六大体系”建设,37个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投入资金6532.78万元,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水平,推动实现新余市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现代化。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库县(区)全覆盖,形成生态环境自动巡查监管网络,对全市重点区域、流域巡查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建成了水环境监管智慧信息平台,实行水环境一张图管理,对全市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联网,确保水质安全;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渝水生态环境监测站作为一流区域站,配置30个高标准实验室、150余台先进仪器,CMA资质项目达243项;分宜监测站作为基础站已具备CMA资质项目35项。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分宜生态环境执法联勤工作站,联合公安、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及属地乡镇等单位,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合执法平台等机制,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大合力。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不断保持。2020年至2024年,全市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立案31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4件。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切实推动利剑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检查企业157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63个,整改完成问题119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起。同时,启动了打击非法生产黑窝点“扫雷行动”,排查出潜在风险点位1700余个,发现非法生产“黑窝点”26家,其中涉排放黑烟、废水直排、无环保手续等环境隐患问题21家,已责令整改6家、依法取缔15家(含移送公安2家),从源头上遏制了环境隐患与安全风险,对潜在违法活动形成强大震慑。
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实施环评豁免、环评简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便利条件,2020年—2024年,全市共审批项目917个,登记备案1284个。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因地制宜,积极协助新余电镀集控区完成环评变更,成为省内首家“普通电镀”和“高效电镀”融合电镀园区,助力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环境应急管理同样亮点纷呈。我市成立了全省首家省级环境应急和自动监控实训基地,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全市实施应急预案备案电子化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网一窗式办理,实现网上通办、一窗口办理的目标,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含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备案企业67家;今年开展了全市首次“空地协同”无脚本环境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了新装备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实战效能、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新余高新区化工集中区构建了“企业级”“企间级”“园区级”三级防控体系,充分利用应急池、雨水池、周边坑塘水库等应急设施,形成八万五千余立方米的应急空间,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拦得住”,保障周边水系安全。
来源:新余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