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频客户端讯 11月12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至2025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192件,向11757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其中,农村地区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对象获救助7947人,占救助总人数的68%,刑事案件被害人获救助10806人,占比92%,为农村困难群体撑起法治 “保护伞”。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浩介绍称,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省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纳入 “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深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与军地协作,构建起全域救助网络。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告知被害人可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形、条件等,帮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修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救助对象诉讼能力弱且未获得赔偿等情况,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帮助被救助家庭追回37万余元赔偿款。
2023年以来,省人民检察院与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办理救助案件142件。鄱阳县检察院曾为急需治疗的农村被害人先行拨付2.7万元救助金;同时,全省办理退役军人及军属救助案件190件196人,赣州市检察院还与杭州军事检察院建立军人军属司法救助衔接工作机制,与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就司法救助信息共享、综合帮扶、联合回访等建立长效机制。
为提升救助实效,江西检察机关创新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联合农业农村、妇联等有关部门制定衔接机制68个,省人民检察院与10家省直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省妇联就联合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提出10条具体举措。2023年以来已为1542名被救助人落实低保、教育、医疗等多元帮扶。依托数字检察赋能,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修水县人民检察院研发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监督模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全覆盖推广应用,今年以来利用该模型成案374件,司法救助线索来源进一步拓宽。
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针对被救助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联合相关单位及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研究制定司法救助金分期领取方案,并指定专人共同监管资金使用,形成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合力。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跨区域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检察机关还联合乡镇、村委会定制救助方案,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帮扶无死角。
此外,江西检察机关通过跟踪回访巩固救助效果,对魏某某等被救助人持续开展就业帮扶;借助 “司法救助 + 检察建议” 推动基层治理,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曾结合交通肇事案救助,推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省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培育力度,近年来共16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联合发布典型案例25件,为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借鉴指引。(记者 凌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