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抢劫致人死亡后潜逃
漂白身份后与人结婚生子
直到公安机关抓获该男子
其妻子才发现真相遂起诉离婚
近日
南昌县婚姻登记部门
根据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发出的司法建议
依法撤销了一起
伪造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
犯罪潜逃 男子改名换姓
1995年,21岁的鹰潭男子刘大洋伙同两名男子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欲抢劫出租车司机。一天晚上,刘大洋等三人携带钢丝绳、多功能电工刀、手套等作案工具,在路上寻找作案目标。
在确定作案目标司机大牛后,刘大洋等三人雇请其驾驶出租车前往厦门市。次日凌晨,刘大洋等人在前往厦门途中,要求司机大牛停车并威胁让他交出财物,随后将大牛捅死。大牛死后,三人将其拖到后备厢藏匿,驾驶出租车又欲抢劫。再次抢劫未果,三人弃车逃跑。
此后刘大洋改名换姓,回到江西生活。
妻子起诉 撤销冒名婚姻
2000年,刘大洋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王艳,两人结婚并于次年生下一子。因婚前缺乏了解,刘大洋与王艳婚后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刘大洋疏于照顾家庭,孩子自出生起就一直由王艳独自照顾。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刘大洋在新余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二十年前的命案终于得以昭雪。王艳在此时才得知,自己的丈夫竟是潜逃多年的抢劫犯。同年,刘大洋因犯抢劫罪在福建省泉州市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25年,在将孩子拉扯长大后,王艳对这段婚姻也彻底失去希望,于是向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建立在欺骗基础上的婚姻关系。
然而,由于刘大洋持有双重身份,且婚姻登记时间已逾十年,相关档案资料难以调取,王艳通过常规诉讼途径难以实现权利救济。承办法官在全面研判案情后认为,若仅依靠诉讼程序,案件难以得到实质性解决。于是,法官向公安机关调取了刘大洋的双重身份信息,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注销其伪造的身份。
在公安机关注销刘大洋的虚假身份后,该院将相关证明材料移送南昌县婚姻登记部门,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议婚姻登记部门依法定程序撤销涉事婚姻登记。婚姻登记部门收到材料后高度重视,迅速依法作出撤销决定。
至此,王艳这场“被欺骗的婚姻”终于落幕。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文/蒋晓军 沈慧 记者王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