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假鞋高达170万元,一男子获刑

销售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假鞋高达170万元,一男子获刑

“四双鞋子只要五百元!

独家品牌福利机制!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至10月,被告人肖某为牟利,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假鞋。

2023年9月初,肖某租用萍乡某小区商品房为工作室,聘请孙某、张某等人在微信上销售假鞋,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70万元,违法所得约65万元。2024年4月28日,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170万元,违法所得达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购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肖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退缴部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肖某认罪、悔罪态度和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对其宣告缓刑。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

要选择正规渠道

以免买到劣质或假冒的商品

商家要以案为戒 诚信经营

切勿心存侥幸

触犯法律“红线”

来源:综合萍乡市安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