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2月31日 抚州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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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2月31日 抚州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

关于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的工作要求,摸清各类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我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征集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承载临川文化深厚内涵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抚州发展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抚州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抚州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充分体现抚州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反映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且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将线索材料(包括线索名称、形成年代、历史沿革、主要价值、现存状况、详细位置、照片影像、文献资料、联系方式等)发送至历史文化资源所在市(县、区)住建部门指定邮箱。

附件:市(县、区)住建部门联系方式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6日

来源:抚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