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承接办理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事项(第四批)的公告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余市、分宜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的批复》(赣办字﹝2023﹞23号)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办《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政务字﹝2020﹞3号)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6项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自2025年11月7日起由市行政审批局实施审批,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已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正在办理尚未办结的审批事项,仍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结。
办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90-6422710
特此公告。
附件:新余市行政审批局承接审批事项清单(第四批)

新余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3日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