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5号)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决定任命:
黄秀敏同志为永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温发秀同志为永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潘爱军同志的永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元卿同志的永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6号)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任命:
袁朝晖同志为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张茂生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来源:今日永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