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频客户端讯 10月31日上午,江西省司法厅举行“社区矫正这五年”新闻发布会。今视频客户端记者从会上获悉,五年来,全省累计有8.7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在矫2.3万人,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五年来,江西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大局,建立了具有鲜明江西特色、契合江西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得到了司法部肯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江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鲁伟在发布会上表示,江西省是全国第一批省市县三级100%设立以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省份,第一批省市县三级100%成立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社区矫正机构的省份,第一批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并以此为纲构建相对完备制度体系的省份,第一批构建全省统一教育矫正模式的省份,第一批开展省级“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省份。
“五年来,我们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了高效化的组织运行体系。”鲁伟介绍称,2020年,省市县三级全部组建了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政府分管领导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2021年,经江西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并与省司法厅联合下文,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了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五年来,全省办理调查评估案件近7万件,办理各类执法审批事项35万余件次。
江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对就业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的要求,把就业作为降低重新犯罪风险的重要措施,积极争取人社等部门支持,充分运用“5+2就业之家”,让社区矫正对象享受无差异化的就业服务,引导其在“家门口”实现充分就业。五年来,全省累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6万人次,建立就业帮扶基地362个。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事执行活动,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社会化是社区矫正的重要特征,也是社区矫正制度生命力之所在。《社区矫正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五年来,全省有1.8万名社会志愿者参与了社区矫正工作。
“从现阶段来看,人民群众可以以社会志愿者的身份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江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谭本东表示,社会志愿者主要是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司法所开展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协助调查评估,参与社区矫正小组,协助开展教育帮扶,发现报告有关情况。
作为省会城市,南昌市是如何帮助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回归社会的呢?对此,南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水向今视频客户端记者表示,近年来,南昌市积极实施特殊人群“归途工程”,把帮助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实现心灵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回归作为工作主线,坚持矫心与矫行相结合,通过项目化的方式,落实落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各项工作要求。(何桥燕 记者 陶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