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二、各食品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追溯。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加工环境、设施设备清洁卫生。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选项。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需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三、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责任,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价外加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不得利用实体门店、网站、自媒体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内容,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以及以低俗、庸俗、媚俗等方式进行营销宣传行为;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考试命题、审题、阅卷专家,以及面试考官参与培训,夸大培训效果、欺骗误导考生和社会公众等虚假商业宣传行为;不得使用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者图标等混淆行为。
五、各经营者要规范使用合同文本,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得有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内容。
六、各经营者要树立诚信守法意识,不得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考试作弊器材,不得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产品。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