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应该成为受害者的铠甲
而不是施暴者的护身符”
10月27日
记者从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一起由该院支持起诉的
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审结
该案中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
民事支持起诉职能
帮助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
李丽阳(化名)维护合法权益
2019年,李丽阳与王俞凡(化名)经人介绍结婚。然而,这段双方均为二婚的组合未能迎来期待的安稳。据了解,婚后王俞凡频繁因琐事对李丽阳实施辱骂、殴打,甚至多次将其赶出家门。李丽阳多次报警求助,王俞凡屡次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但每次过后不久便再次施暴,且暴力程度不断升级。
2024年11月的一天,王俞凡再次对李丽阳进行殴打,致李丽阳头皮裂伤、眉弓与鼻根部划伤、右手烫伤及全身多处瘀青,经伤情鉴定,已构成轻微伤。李丽阳因长期身处暴力威胁,安全感严重缺失,遂以王俞凡实施家暴为由,于2025年1月向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仅如此,为维护自身民事权益,李丽阳还通过诉讼代理人向昌江区 人民 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在向检察机关陈述时,李丽阳坦言:“作为外嫁至景德镇的女性,我在当地无亲无故,长期生活在恐惧与不安中。”
今年3月7日,昌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材料、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据后认为,李丽阳与王俞凡婚姻基础薄弱,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加之王俞凡经常殴打李丽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规定,王俞凡的家暴行为严重损害了李丽阳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故申请人李丽阳因个人民事权益遭受侵害而请求支持起诉,符合相关支持起诉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最终,在昌江区 人民 检察院的依法支持下,该案得以顺利审结。6月27日,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两人婚姻关系。
“感谢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我终于能够摆脱多年的恐惧,开始新的生活了。”拿到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后,李丽阳正式结束了与王俞凡长达六年的婚姻关系,挣脱了家暴的循环,重获新生。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景德镇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的典型范例,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注重办案效果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担当,也为家暴受害者构建起了一张司法保护网。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文/施毅 刘金雷 温娅 记者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