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假释考验期内参与赌博 赣州中院:撤销假释

社区矫正对象假释考验期内参与赌博 赣州中院:撤销假释

为切实发挥假释案件的

教育警示作用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10月14日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定南县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撤销假释案件

赣州辖区各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及矫正对象56人全程旁听庭审

将庭审现场打造为

一堂覆盖全市矫正系统的

法治教育课

充分彰显司法权威

本次庭审系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后,赣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提请撤销其假释的案件。庭审中,合议庭紧紧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对在案证据进行了全面质证与审查。

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关分别就案件事实、社会危害性及撤销假释的必要性发表了意见。为充分保障杨某某的诉讼权利,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并认真听取了杨某某及其辩护人的陈述与意见。杨某某当庭承认其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表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真诚悔过,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结合案情对旁听人员开展现场法治教育,强调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法律约束力,警示全体矫正对象珍惜改造机会,严守法律法规。参与旁听的矫正对象纷纷表示,通过亲历庭审深受警醒,将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矫正规定。

来源:赣法云客户端讯(陈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