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价格套路!抚州市消保委发布2025年“双十一”消费警示

警惕价格套路!抚州市消保委发布2025年“双十一”消费警示

当前消费市场更趋理性务实,“双十一”大促已全面启动。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与近期消费投诉热点,为帮助抚州广大消费者规避陷阱、守护财产安全,抚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以下消费警示,提醒大家按需消费、安心购物。

严选平台商家,防范交易风险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应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和店铺。特别是进行大额交易前,需核查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等法定证照,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二次验证。选择商家时,应重点关注店铺评分、历史评价真实性和差评率三大维度,不能只关注商品价格。警惕主播或商家“加微信享专属折扣”等话术诱导。直播购物时通过平台内正规渠道下单,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不私下转账;支付时选择平台担保支付,降低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场外交易将丧失平台担保支付、先行赔付等权益保障。

警惕价格套路,明辨真实优惠

“双十一”各类促销活动背后,“先涨后折”的虚假优惠时有发生。部分商品活动前悄然提价,再通过跨店满减、品类券等机制包装,实际支付价反而高于日常售价;预售商品也可能出现优惠力度不及现货的情况。消费者需提前截图留存商品日常售价,对比促销前后价格,不被“全网最低价”“清仓秒杀”等宣传误导;仔细拆解优惠规则,避免为凑单盲目加购,理性选择真正需要的商品。

理清交易规则,防范履约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电视购物等非现场交易方式,除定制类、生鲜类、数字商品等法定例外情形外,大部分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显著标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并经消费者确认的,并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赠品同样享有质量保障。赠品是“商品整体的一部分”,商家需对赠品质量承担与主商品同等责任。若赠品破损、缺失,消费者可要求“单独补发赠品”,无需强制退回主商品。

定金纠纷、发货延迟、售后缩水是“双十一”投诉高频点。部分商家设置“定金不退”等不合理条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还有商家存在付尾款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换货要求补足差价等问题。消费前需重点关注定金退还条件、发货时限、缺货处理方案;警惕“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留存商家承诺截图;支付尾款时牢记截止时间,避免订单失效。

留存维权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维权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据留存。消费者需妥善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商品详情页截图等凭证,至少留存3个月;收到商品时当场验货,核对型号、数量、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取证并拒签;主动索要发票或电子收据,作为维权重要依据。遇到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或平台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抚州市消保委呼吁广大消费者不被促销氛围裹挟,坚守消费初心,理性消费、量入为出。也呼吁商家诚信经营,杜绝欺诈行为。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让“双十一”真正成为实惠、安心的购物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