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原一级主办李卫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上高县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原一级主办李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卫东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办理税收业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卫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卫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上高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