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两处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2025年11月4日起启用市辖区2处点位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设备点位1处:北汽大道洪源一路路口。
二、不礼让行人设备点位1处:陶溪川路陶玉南路路口。
三、监控抓拍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行、违反禁止标线和禁令标志指示、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机动车违法停车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清单

来源:景德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