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似“无人看管”的功德箱
竟成了某些不法分子
眼中的“提款箱”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6日至2月19日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四次在夜间前往定南县老城镇、岿美山镇等地庙宇,使用工具把庙宇内的功德箱破坏后,将里面的财物偷走,共盗得现金4000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具有累犯、多次盗窃、坦白、已挽回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窃取不义之财
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切勿因一时贪念
逾越法律红线
来源:江西法院综合定南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