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统一部署,鹰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5年9月17日至10月15日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五大曝光
一
风险运输企业

二
事故多发隐患路段

三
突出违法车辆

四
终生禁驾名单
该时间段没有终生禁驾人员。
五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一、事故概况
2025年10月05日13时13分,徐**驾驶车牌号为赣LK***2的小型客车,沿梅园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梅园大道府前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郑*甲,赣LB3***9号电动自行车(后载:郑*乙)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以及郑*甲、郑*乙受伤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
当事人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郑*甲、郑*乙无责任。
三、交警提示
右转让直行,安全伴我行。转弯提前减速观察,主动礼让直行车辆,勿抢行、勿逼停,一停二看三通过。
案例二
一、事故概况
10月10日12时47分,在余江区鹰南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欧阳**驾驶牌号赣L6***1黑色小车抢黄灯通行,与官**驾驶牌号赣LL***0闯红灯通行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
当事人欧阳**抢黄灯通行、官**闯红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双方负同等责任。
三、交警提示
心中常亮红绿灯,足下自有平安路。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鹰潭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鹰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