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城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华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南城县委批准,南城县纪委监委对南城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华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华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敷衍应付、虚假整改,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承揽、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华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南城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华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