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徐小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东乡区委批准,东乡区纪委监委对东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徐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小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缺失,在职工职务晋升和岗位调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徐小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乡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东乡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东乡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乡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