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住建局回应关切!涉及房屋完工后的程序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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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住建局回应关切!涉及房屋完工后的程序和政策

近日

在《清风热线》在线访谈中

有市民提出

“房屋完工后的程序和政策”

的相关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作出回应

【市民卢先生】:房子做好了却不交房,开发商说在走施工验收程序,请问这个程序要多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工程完工后需经“自检核验—竣工验收—备案归档”三个环节才能合法投入使用:

一是自检核验环节,施工单位完工后要全面自检,确认符合设计与合同要求,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审查验收资料、组织初验并督促整改,合格后提交《工程预验收报告》,再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分别核查勘察成果与设计变更落实情况,出具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

二是竣工验收环节,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预验收报告后,若为住宅工程需先公示10天收集业主意见;之后提前5个工作日将验收方案、技术资料报监督机构审查,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验收当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监督机构全程在场,核查验收程序与标准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整改后需重新组织验收。

三是备案归档环节,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向监督机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督机构核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需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部门认可文件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到备案机关完成备案手续。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