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新余发布
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传统节日“中元节”即将到来,为推动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中元节”期间禁燃禁烧、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
2025年9月3日0时至2025年9月6日24时。
二、禁止区域
(一)袁河以北、东兴路至浙赣铁路以西、沪昆高速—仰天岗山脉以南、环城西路以东、仙来办和《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所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二)高新区城东办矮岭村(钟灵大道以东,阳光大道以北,下村河—星河湾以西,沪昆高速以南区域)。
(三)高新区东兴路以东片区(东兴路以东,浙赣铁路线以北,西城大道—中关村路—292县道—纵十五路—纵十四路以西,狮子口路—横三路以南)。
(四)仙女湖区万商红产业新城(白竹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洋坊路以北、金凤路以东)和仙女湖区凯光区域(环城路—仰天岗隧道以东、178乡道以南、仰天岗山脉—毓秀大道以北,孝头村委所辖村庄除外)。
(五)高铁新区辖区:沪昆高铁线以南,农园南路—杭桥西路以北,胜利路—毓秀大道—创业大道以西,张固路—半山路以东;钟灵大道:仰天岗大桥至农园南路路口沿线道路两侧向外延伸100米。
(六)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辖区:东至霞江大道,南至高铁新区片区,西至铁路上新线前沿,北至腾飞路。
三、文明祭祀
“中元节”期间,加大文明祭祀方式的宣传,倡议广大市民朋友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引导广大市民采用鲜花、网络、电子香烛等方式祭祀,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推行使用低碳环保的现代文明方式来表达慎终追远的情感,努力营造“文明祭祀,绿色环保”的环境。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属公职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
特此通告。
新余市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附: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来源:新余市融媒体中心新余市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