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江西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江西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事项,具体如下:

吉安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颜卓洲同志为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良宾同志的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永刚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备案。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决定免去杨卫华同志的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任命:

李志良、郭欣同志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罗梅英同志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赟同志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赣州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姚勇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决定:

免去余钟华的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免去陈珉同志的赣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5年8月29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璐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刘雁翔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胡碧华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免去其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侯文君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钟起瑞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饶豪华、温珍旺、明小阳、李莹洁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曾晓兰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罗宁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春明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郭卫真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周洋发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慧珍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徐军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江西政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