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任免一批领导干部:李之旦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新余任免一批领导干部:李之旦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新余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决定任命:

李之旦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任命:

邓飞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金国为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晏建民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杜伟林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娟萍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决定免去:

简桂生的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分宜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李之旦、张涛,渝水区人大常委会补选石青为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上述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分宜县选出的徐忠麟、渝水区选出的杨泽民,已调离新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2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渝水区选出的程镇祥,辞去了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程镇祥的代表资格终止。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281名,现在实有代表265名。

(2025年8月28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泽民辞去新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