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抚州一批人事变动,具体如下: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漆海云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免去:
万燕飞(女)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邱益淋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免去:
傅壮伟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敏(女)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艳(女)、李经昌、饶丽萍(女)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