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2家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信州区某液化气站油泵底部漏油事件
2025年5月5日,某液化气站气库运营部的余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油泵底部存在漏油情况,易发生安全事故。随即该液化气站立即展开维修,第一时间消除漏油带来的安全风险。气站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规定,给予余某200元人民币奖励。
案例二
上饶市信州区某液化气有限公司两项隐患事件
2025年5月3日,上饶市信州区某液化气站气库运营部的方某在巡查中发现站内杂草丛生,且杂草干枯后容易成为易燃物,会增加火灾隐患。该站立即安排人员对杂草进行彻底清理,以杜绝易燃物的存在,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规定,给予方某200元人民币奖励。
2025年5月6日,方某再次发现站内的警示标识因日晒雨淋出现褪色、模糊的情况,这可能导致警示作用减弱,存在安全隐患。该站立即上报制新的警示标识进行更换。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规定,给予方某200元人民币奖励。
来源:上饶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