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等特征,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倾倒危险废物,将对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近年来,赣州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现集中公开3起典型案例。
案例1
寻乌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3日,根据水质异常问题线索,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寻乌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堆放有固体原料,并建有搅拌池对原料进行水洗。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加工处置自外地转运来的含锡矿、烟灰等物料(经第三方公司检测部分属于危险废物),并向外环境排放废水。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案涉嫌污染环境罪。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程序,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侦查,将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5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启示意义
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本案当事人以选矿为幌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并排放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在接到水质异常情况报告后,生态环境部门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结合水质指纹监测等技术手段精准溯源,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铲除了一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
案例2
石城县黄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6日,接某污水处理企业反映进水口出现浮油且散发刺鼻性异味问题线索,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溯源排查,发现浮油及刺鼻性异味来源为县城一污水检查井。通过调取污水检查井周边监控视频,发现2024年11月6日凌晨2时15分,一辆车牌号为赣B*****的吸污车停靠在该污水检查井处倾倒不明液体,吸污车车主为黄某某。进一步调查发现,2024年11月5日晚至11月6日晨期间,黄某某驾驶吸污车在宁都某公司装运4车共计27.98吨含油废水,先后倾倒于石城县境内偏僻山林及县城污水检查井内。经司法鉴定,黄某某从宁都某公司装运并倾倒的27.98吨含油废水属危险废物。为防止污染物扩散,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联合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督促宁都某公司对受污染土壤进行清挖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
二、查处情况
黄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案涉嫌污染环境罪。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程序,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2月6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三、启示意义
本案嫌疑人将危险废物倾倒在偏僻山林及污水检查井内,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通过溯源排查,并利用天眼系统,精准锁定嫌疑车辆及嫌疑人。案发后,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案例3
赣州经开区肖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24年8月31日,根据信访举报线索,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肖某某租赁的场地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场地内有抓机、压包机等生产设备,并堆有大量已打包压块和未压块的废油漆桶,场地地面有废油漆渣,现场可闻到刺鼻气味。经过磅称重,肖某某累计收集废油漆桶23.37吨,其中已压块处置13.27吨(属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二、查处情况
肖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案涉嫌污染环境罪。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程序,2024年9月18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8日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肖某某刑事拘留。2025年6月13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启示意义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无“小案”,个人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本案中肖某某既无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也不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能力,但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隐藏在小作坊内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最终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供稿:赣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