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燃气“安全阀”!萍乡查处1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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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燃气“安全阀”!萍乡查处1起典型案例

为切实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持续巩固“黑窝点”“黑气瓶”集中整治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现公布近期查处的1起燃气领域典型案例。

2025年5月15日,萍乡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联合湘东区住建局、湘东区巡防大队在源头收费站出站口开展执法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查获陈某某、胡某某驾驶的一辆面包车(车牌号:赣JXXXXX),车上载有液化石油气44瓶,均为实瓶。

经现场调查确认,陈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及液化石油气配送资格证,且长期从事液化石油气非法配送与销售活动。其非法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被储存于湘东区朱某某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萍乡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萍乡市住建局对陈某某非法售卖液化石油气罚款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5128.65元,没收其非法充装的钢瓶44只,对朱某某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罚款300元。

来源:萍乡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