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招标!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被罚8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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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招标!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被罚88800元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六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南昌众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案

案例简介:2023年9月,在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新余职业技术学院(筹)仙女湖校区智能制造实训设备1—数控加工实训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南昌众启科技有限公司经评审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该公司向采购人递交书面《弃标申请函》,以在项目公示期间与制造商的下级代理经销商沟通出现失误导致相关制造商无法提供比赛配套软件正常生产和交付为由,放弃中标项目。经新余市财政局立案调查,该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5年1月,新余市财政局依法对南昌众启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518元。

案例2: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渝水二中新建项目规避招标案

案例简介:专项整治期间,新余市渝水区住建局排查发现,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新余市渝水二中新建项目时,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2025年6月,新余市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88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来源:新余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