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模范教师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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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模范教师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8月5日

抚州市教体局对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模范教师

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拟正式推荐对象

进行了公示

一起来看看

↓↓↓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

抚州市保育院

崇仁县江重实验小学

全省模范教师

潘红刚,江西省黎川县第一中学教师

朱日财,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教师

陈芳,临川区第二小学教师

卢延,江西省临川第一中学教师

徐小英,江西省南城第一中学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向抚州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地址:抚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科207

联系电话:0794-8263403

电子邮箱:f8263417@163.com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抚州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