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抚州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抚州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龙飞同志任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英同志任抚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冰斌同志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祝志云同志任市立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刘理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免去傅亮平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洪正东同志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彭诗维同志的市立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韩学军同志的抚州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以上涉及机构更名的人员,其更名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裴飞等13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裴飞、陈平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胡晓涛;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邓莉芬;

市统计局副局长唐淑华;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徐晓明;

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吴道华;

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孙建英;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胡萍;

市立医院副院长梁慧勇;

市第三医院院长胡顺昌;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王建军;

抚州技师学院副院长余勇。

上述1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起计算。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吴植任同志任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如斌同志的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