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领取驾驶证疑被“强制消费”?新余市公安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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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领取驾驶证疑被“强制消费”?新余市公安局回应

近日,有网友在

《掌上问政•党风政风》栏目反映

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办理驾驶证领取时

遭遇工作人员暗示“只能邮寄”

质疑存在“强制消费”行为

网友:

考完科目四按照流程去选择领取驾驶证,听到工作人员说扫码填写邮寄信息,我就问了:“不能自取吗,自取的呢?”他们说:“现在大家都是邮寄。”过了一会我又问另一个工作人员也是同样的回复,这难道不是强制消费吗?

《掌上问政·党风政风》栏目编辑

立即将该情况反映给市公安局

新余市公安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就相关情况作出回应:

政策依据: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警邮合作进一步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8〕585号)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公司应当加强警邮合作,建立工作协调处置机制,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民、高效的交通管理服务。邮政分公司应当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档案交接、证件寄递等工作。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于2019年1月起设立邮政服务窗口,负责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工作。

现场核查:经核查,车管所的303驾驶证领证室门口及室内醒目处均张贴领证通告。通告中明确驾驶证领取方式提供自取、邮寄两种,同时提供了投诉监督电话0790-6437515。经查阅自取领证登记表,2025年6月考生选择自取驾驶证的共计546人。

整改措施:鉴于网友所反映的情况,车管所约谈邮政服务窗口负责人,强调应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在驾驶证发放环节,需清晰、准确地向群众说明有自取和邮寄两种领取方式,切实保障群众的自主选择权。已将情况通报至邮政新余分公司,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如再发生此类情况,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调岗或解聘。(记者谭奔)

来源:新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