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货运机动车交通事故,切实保障昌东大道及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决定自2025年8月24日起,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道路采取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的7:00-23:00,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艾溪湖北路(昌东大道-天祥大道)、天祥大道(艾溪湖北路-艾溪湖南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天祥大道)、昌东大道(沿江北大道-艾溪湖南路)合围区域(含以上道路)通行。
二、轻型货运机动车、部分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运机动车(整车长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允许全天候通行。
三、昌东大道及周边区域货运车辆可经沿江北大道-瑶湖西五路-瑶湖西大道-齐城冈大道等道路通行。
四、涉及民生保障和生产生活类货运车辆,可通过办理通行证通行。
五、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5年7月24日
南昌交警
来源:南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