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通告
我局侦办的郑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现经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执行逮捕,为有效打击犯罪,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1.凡是通过郑某某、景德镇市筑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代办江西省职称的被骗人员,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尽快整理自述材料、签订合同、银行(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代办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均限单面复印件),并签字捺印,于2025年8月20日之前至珠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
2.请代办被骗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对于借机挑唆、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者和积极参与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打击。
备注:如存在微信、支付宝交易的,则需自行在微信、支付宝下载加载公章的交易明细证明电子档提交公安机关。
办案单位:珠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办案民警:陈警官(17379865283)
严警官(13657985557)
珠山公安分局
2025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珠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