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处“老头乐”

对车主进行处罚

扣押车辆
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周野 文 杨紫韬 图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南昌县开展交通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严查严管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违规上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最大力度开展交通乱象整治。
俗称“老头乐”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由于操作简单、容易上手,往往被一些不法商家包装成“老年代步车”“接送宝宝车”等,骗取群众信任后售卖,部分车型大小堪比小型汽车。而购买人大多没有驾驶资格,车辆也不具备防护装置,更无法购买保险,不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更容易加重事故后果,还导致事故双方都难以获得赔偿。
日前,张某驾驶无号牌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头乐”)行驶至南昌县某路段时被交警查获。民警针对其准驾不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1700元的处罚,并依法扣押车辆。
据了解,该车系张某近期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线上购买。客服声称车子“上好保险上好牌照”“送货上门、货到付款”“除了高速,省道国道都能跑”。听信谎言后,张某按要求交了定金,但收到车后,却发现不仅没有牌照和保险,车辆实体也与广告严重不符。而面对商户退货“概不退还定金”的霸王条款,张某只得支付了剩余货款,并抱着“钱不能白花”的心理驾驶车辆上路!
交警提醒,不要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出行要选择合法合规、有安全保障的代步工具,上路行驶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掉头,按规定车道守法驾驶。